身份证丢失异地补办流程是:
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第二步,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第三步,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身份证丢失异地补办需要哪些材料
1、身份证丢失,异地大多只能补办临时身份证。只有已经开通了异地办证的省市,才能在本省公安厅驻异地办事处进行正式身份证的补办。2、在异地派出所、公安分局,提供自己所能提供的所有能够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最好能够记得自己身份证的号码。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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