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允许破产,但不允许倒闭。当保险公司不具备偿还债务能力的时候,可以向保监会提出申请,当保监会清算破产保险公司后,保监会会将经营权交给其他寿险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九条规定:保险公司因分立、合并需要解散,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解散。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所以,保险公司不能宣布倒闭。
但是保险公司是可以宣布破产的,保险公司的破产并不像传统公司一样,清算债务后法人更换了,公司也不经营了。保险公司的破产是法人更换,保险公司继续经营,只是保险公司的名字更换了。国家允许保险公司破产,但是为了保障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保监会会将保险公司的经营权交给其他寿险公司的。
一、保险公司破产清偿顺序是怎么样的
保险公司依法破产的,破产财产优先支付其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
(三)所欠税款;
(四)清偿公司债务。
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二、人寿保险公司可以破产吗
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
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的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后未到期人寿保险合同的法定转让,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转让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转让。或者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接受转让前款规定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的,应当维护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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