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身份证丢了如何挂失
1.身份证不需要挂失,也不需要公告声明遗失,挂失和公告无任何法律依据。2.公民只能使用自己的身份证来证明自己的身份。利用证件冒用他人身份或者他人冒用你的身份,并不代表被冒名者参与了某项社会活动。3.冒用他人身份证违法犯罪或者侵犯民事权利,仍然由行为人承担法律责任,被冒名者无须举证证明自己清白。对于违法犯罪,是由司法机关调查取证来证明你有违法犯罪行为,而且要形成证据链,证据还要互相印证;对于民事侵权,谁主张、谁举证。单靠身份证是无法让被冒名者承担责任的。3.根据居民身份证法,“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4.当然公告声明遗失的行为,可以做,是自愿的行为。5.你现在的身份证和和丢失的身份证还是都能使用的,无法把丢失的注销掉。两者的区别是印在身份证表面的“签发日期”。身份证丢失后或者被盗以后,大家就会想到,如果让别人冒用怎么办,干一些违法的事,所以心里就会觉得非常的不安,然后就会想是不是要挂失和登报声明。目前公安机关没有要求专门办理身份证挂失。如果是被盗,在派出所报案,有个报案记录就可以了。如果身份证丢失了,可以直接补办,补办的时候微机里记录你丢失的信息,就算挂失了。
二、补办身份证需要带什么资料
补办身份证需要带居民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补办。补办身份证步骤如下:
1、申领人带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补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在派出所进行人像采集和指纹采集;
3、缴纳工本费,并在发放居民身份证登记表上签字和当事人电话;
4、最后,申领人持凭证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三、居民身份证办理的程序有哪些
(一)申领居民身份证
1、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均应申领居民身份证。
2、须提供的材料:
(1)《户口簿》;
(2)两张近期居民身份证标准相片。
3、持上述材料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履行申领居民身份证手续,并交纳证件工本费10元。
(二)补领居民身份证
1、公民遗失居民身份证时,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可以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申领身份证。从报告之日起3个月内仍未找到居民身份证的,应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补领新证。
2、须提供的材料:
(1)《户口簿》;
(2)本人单位或居委会证明材料;
(3)两张近期居民身份证标准相片。
3、持上述材料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履行补领居民身份证手续,并交纳证件工本费20元。
(三)换领居民身份证
1、公民常住户口迁出本市市辖区和本县行政区域的,在迁入地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的同时换领居民身份证;因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变更内容、污损或残缺不能辩认的,也可申报换领新证。
2、须提供的材料:
(1)属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变更内容、污损或残缺不能辩认的:
①《户口簿》及原居民身份证;
②两张近期居民身份证标准相片。
(2)属迁移变动的:
①《迁移证》及原居民身份证;
②两张近期居民身份证标准相片。
持上述材料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履行换领居民身份证手续,并交纳证件工本费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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