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申诉向哪个部门提出
案件申诉向法院或检察院提出。
1.如果首选向检察院申诉,向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如果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直接向上级人民检察院申诉的,上级人民检察院一般会交由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受理;
2.如果向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经人民检察院复查决定不予抗诉后,申诉人才可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继续提出申诉。首次向检察院申诉,案情重大、疑难、复杂的,上级人民检察院才会直接受理。
二、提起申诉的条件有哪些
提起申诉的条件有:
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2.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4.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5.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三、申诉期间法院能不能强制执行
诉讼期内不能采取强制执行。执行程序是在诉讼程序完结后,判决、裁定生效后进行的程序,故诉讼期内不能采取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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