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被保险机动车辆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导致除本车驾驶员及投保人之外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此种情形下,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保险公司有义务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换言之,在此范围内,无需考虑当事人应负责任程度的差异,责任全权归属于保险公司进行赔付。
《保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