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保险金额的确定问题,仍需依据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的事项去做出合理判断和处理。当投保人决定签署保险合同时,其与保险公司将共同就理赔范围以及理赔方式达成共识,待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公司便会依据实际情况依法进行核实、赔偿;若对保险公司给出的赔偿结果存在异议,投保人有权通过司法途径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而人民法院亦会依据保险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并结合投保人的实际情况来最终确定具体的赔偿金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八条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三)保险标的;
(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
(六)保险金额;
(七)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
(八)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
(九)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
(十)订立合同的年、月、日。
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约定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事项。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
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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