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税政司有关负责人近日在接受采访时对现行税制如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解读。
这位负责人说,目前,中国现行税制体系设立了一些侧重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税种。比如,资源税以不可再生资源———矿产为征税对象,将高能耗、不可再生以及不利于环境保护的消费品如鞭炮、汽油等纳入消费税的征税范围等。
该负责人还透露,目前,财政部正在抓紧研究如何进一步运用税收政策,促进资源节约利用和环境保护。一是在新一轮税制改革中充分体现环境保护的要求,如适当扩大消费税、资源税的征税范围,调整税额税率,改变计征办法等;二是制定一些有针对性的税收政策,有促有抑,实现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相统一。
多项税收政策鼓励废物利用
谈到具体措施,该负责人表示:在鼓励废弃物综合利用方面,对利用废水、废气、废渣等废弃物为主要原料进行生产的企业,在5年内减征或者免征企业所得税。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
在鼓励清洁生产方面,内资企业在中国境内投资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其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从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企业环保设备投资符合条件的,也比照这一规定执行。
排污费改税收条件尚未成熟
最近,一些专家学者建议开征环境税和将排污费改为征税,从理论上看具有一定可行性,但实际操作难度很大。排污费的征收技术性很强,需要大量专业技术人员亲临现场,对企业排放的各种污染物进行分析和计量。我国现行的“纳税人自主申报、税务机关重点稽查”的税收征管模式不能适应这种需要。至于开征环境税,不仅涉及到我国现行税收制度和企业整体税负的调整,也涉及到各地区经济利益和整个财政体制的调整,条件尚未成熟,该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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