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的规定,自2020年4月30日起,我国停止办理物业费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但是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仍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
一、员工离职公积金怎么办
员工离职以后公积金的处理办法有:
1、封存,因为离职,原单位会将住房公积金账户进行封存,就是说公积金已经停缴;
2、转移,若在新单位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将住房公积金转到新单位的账户中;
3、提取,如果要去别的城市工作或者没有买房打算,可将其提取出来,但需要符合相关条件。
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条件有: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二、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里的钱
根据国务院2019年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以及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三、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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