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先生:我爸爸在小时候过继给了我叔伯爷爷,今年我叔伯爷爷去世,我的三个叔伯姑姑要求和我爸爸平分遗产。我爸爸手中有一份当年由别人代写的遗嘱,是用毛笔在红布上写的。现在有代写人和另一在场人两个人可以作证明,上面写明我叔伯爷爷去世后他的财产全部归我爸爸所有。因为我叔伯爷爷不识字,没有他的签字和画押。请问,这份遗嘱是否有效?我爸爸是否可以根据这份遗嘱继承遗产?律师答复:这份遗嘱是代书遗嘱。按照《民法典》规定,代书遗嘱应具备以下四个方面的要件方为有效:一是有两个以上的现场见证人;二是由见证人之一为代书人;三是遗嘱上须标明年、月、日;四是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要签名。以上内容缺一不可,否则不具有法律效力。按照你说的情况,你爸爸手中的这份遗嘱不能作为继承遗产的根据。
全文33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