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不解决问题可以向房管局投诉
投诉物业的方法:
1、向物业管理办公室投诉。每个物业公司都有自己的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物业管理,以及接受业主的投诉等;
2、向业主委员会投诉。业主委员会是小区里的自治组织,由小区业主组成,负责小区的管理事宜可拥有对物业公司的罢免决议;
3、向主管社区投诉。小区里的业主对物业不满,也可以向社区投诉,社区作为政府机构的派出机关,有权对辖区的物业进行管辖;
4、向所属街道投诉。街道是最基层的政府机关,对辖区的所有事宜都具有管辖权;
5、向房管局投诉。房管局对物业有管辖权,请求房管局对物管公司进行监督和管理,规范其行为。
物业问题投诉什么部门
一、物业纠纷投诉可以找哪个部门
1、可以向当地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处进行投诉,这个部门是物业行业主管部门;
2、投诉前做好相应工作。尽量不要采取口头投诉的方式,尽量以书面方式提交;
3、提交前看看您与物业公司签署的物业管理协议中,物业公司未尽到职责的地方是哪些,证据要充分完整。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48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二、物业乱收费可以找哪个部门投诉
1、业主大会成立前,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根据评定的物业管理服务等级和政府指导价确定。
2、业主大会成立后,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大会决定,并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3、逐步建立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协商确定、质价相符的市场化价格机制。
4、关于物业管理方面乱收费的问题住户可直接向市、区物价部门进行反映。
三、物业断水断电可以找哪个部门投诉?
物业断水断电系属违法行为。
1、法律没有授权。《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可见,物业公司只是接受委托收取水电等费用。在业主未缴水费、电费时,物业公司可以根据供水、供电等单位的授权停止对业主的水电供应。但仅限于业主未缴水电费的情况,于物业费缴纳与否无关。
2、合同相对性原则。给业主供水供电的相对人应该是供水公司或供电公司,根据合同履行的抗辩原则,如果用水用电人不履行缴水电费的义务,则供水供电人当然享有拒绝履行供水供电的义务,即停水停电的权利。享有停水停电的权利人是供水供电人,而非物业公司。
如果物业公司用停水、停电的手段来威胁业主,业主可以去相关的自来水公司、供电公司反映情况,也可以去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对由于停水、停电直接造成的财产损失,还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四、电梯问题可以找哪个部门投诉?
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住宅小区物业公司有权选择符合国家规定具有资质的电梯维修保养公司从事电梯的日常维护工作。
然而,住宅小区物业公司由于其本身也是业主所聘用的。因此,在对电梯维修保养公司的选择上一方面要考虑业主服务的要求,另一方面,从自身经营角度又必须兼顾聘用电梯维修保养公司成本的问题。而这两方面本身又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
一般电梯都有专业的电梯维保公司维修。物业有义务通知维保人员及时修理。如果物业长时间不能恢复电梯正常运行,造成业主的不方便,可以先告诉他们,而后可以找两个部门来解决:
1、找房管部门物业科投诉;
2、电梯质量问题,到技术监督局投诉或者立即拨打12365热线进行举报投诉。
小区物业占用公共绿化地建停车位,如何维权,向什么部门投诉?
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相关规定:
1.小区物业公司改公共绿化做车位的,施工前需报相关园林绿化部门和房地产公司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更改公共绿化设施;
2.改造前须通告所有业主,并经2/3以上业主同意并签字后才能按照相关规定或计划施工。
而且,改造后物业须向全体业主无偿公共开放。若采用收费制,停车位收费归全体业主所有,物业公司可以代收代缴,所有收费需平均返还给每位业主,或抵扣每位业主相应的物业费。其中,物业公司可与业主委员会协定提取一定的车位管理费。
如遇以上违规行为,业主可举报至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处,也可向相关园林绿化部门反应。
五、如果物业公司的服务不能让业主满意,业主投诉物业效果也不理想,怎么办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六条规定,业主依照法定程序共同决定解聘物业服务人的,可以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决定解聘的,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人,但是合同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据前款规定解除合同造成物业服务人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业主的事由外,业主应当赔偿损失
《物业管理条例》
第六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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