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核销应收账款需要哪些证据
(一)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
(二)属于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应有人民法院的破产、清算公告;
(三)属于诉讼案件的,应出具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决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书,或者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
(四)属于债务人停止营业的,应有工商部门注销、吊销营业执照证明;
(五)属于债务人死亡、失踪的,应有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债务人个人的死亡、失踪证明;
(六)属于债务重组的,应有债务重组协议及其债务人重组收益纳税情况说明;
(七)属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而无法收回的,应有债务人受灾情况说明以及放弃债权申明。
二、应收账款为什么要进行核销
应收帐款,为已经提供了商品或劳务,但还没有收到对方支付金钱的款项。
在商业活动中,有些款项可能对方会采取其他方式来支付,比如以货物冲抵,或者由第三方支付,甚至于出现最终付不出钱款等情况,这样就需要对应收帐款进行处理。
坏帐准备,就是为一旦出现无法收回应收帐款的情况,所作的财务准备。当然,如果没有出现坏帐,那么先前所做的准备部分的钱款,也当最终核销掉,并计入收益当中。
应收账款的核销就简单说就是将应收账款收回。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针对应收账款期末余额(月末、季末、年末都可以)按一定比列计提坏账准备计提时: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坏账准备
由于坏账准备账户是备抵账户,贷方为增加。而其又是资产类账户,所以此时资产并没有真正的减少或增加待到实际发生坏账损失时: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三、应收账款核销是什么
核销是指该比应收账款出现坏账时,而又不能结转到第二年,所以要用当年的坏账准备金冲掉。
核销应收账款:核对付款企业是否已经把应收款全部打回,是否存在欠款或者坏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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