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是符合条件的城镇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住房员工、外来劳动者。住宅困难的家庭申请租赁公共住宅,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申请人取得新区常住户口2年以上,在新区实际居住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新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线的1、2倍以下。3、新区没有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家庭没有住宅,现有住宅建筑面积在人均15平方米以下,家庭住宅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4、没有租赁公营住宅,没有租赁廉租住宅,没有购买经济适用住宅,限价商品住宅等住宅保障5、住宅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公共租赁住宅是住宅困难者的过渡性解决方案,旨在为不属于低收入者但住宅困难者提供住宅援助。公共租赁住宅不是个人所有,而是政府和公共机构所有,低于市场价格和租赁人承担的价格,租赁就业者租赁,包括新大学毕业生、地方转移到城市工作的集团等。
该怎么样才能申请公租房呢
公租房申请流程:
1、申请人应如实填报申请表,按要求提交户籍证明或居住证、身份证、劳动或工作合同、住房状况等资料给公共住房保障部门;
2、公共住房保障部门受理申请后,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
3、住房保障部门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查后,经过终审后,对符合条件的人纳入轮候区。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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