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地税是什么
2018年3月1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受国务院委托,国务委员王-勇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作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该说明第二点第十一条明确指出,“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的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
二、国地税变更地址需要租赁发票吗
房屋租赁属于纳税人的非经常性业务,发生后是可以开房租发票的(自开或代开均可),只需如实申报和缴纳税款即可。
建议随后变更一下工商执照和税务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所以,公司经营范围上没有租赁业务不可以开具租赁发票,公司可以先去工商变更经营范围,增加租赁业务,再到税务做经营范围变更登记,然后可以开具租赁发票。
税务登记携带下面所需材料,去税务局或所在地行政办事大厅税务窗口办理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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