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州市职工工伤伤残赔偿标准最低工资
在广州市,当劳动者遭受工伤损害时,其工伤赔偿的具体标准如下:对于被评定为一级伤残者,享有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该金额等于个人工资乘以27个月;同时,每月可享受到伤残津贴,金额同样等于个人工资乘以90%。
对于被评为二级伤残者,享有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该金额等于个人工资乘以25个月;同时,每月亦可获得伤残津贴,金额等于个人工资乘以85%。
若伤残津贴的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则需对不足部分进行补充。
广州市还规定,如发现有因工伤导致丧失7至10类工作能力的劳动者,劳动力市场安全基金将会支付一次性费用。
关于残疾人援助的标准,七级伤残者无法从事原岗位工作,每月可领取13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八级伤残者每月可领取11个月的工资;九级伤残者每月可领取9个月的工资;十级伤残者每月可领取7个月的工资。
依据是《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25条2款,《广东省因公出差补助标准》第1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第3款。
二、受了工伤如何找老板谈赔偿
员工因工受伤寻求补偿可按照以下四个步骤实施。
首先,需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谈判,待双方达成共识之后,用人单位即须依照商定的数额予以工伤补偿款的支付。
当协商未能达到预期效果时,员工可以向市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反映,通过劳动行政部门的协调沟通,力争达到用人单位支付员工工伤经补偿金的目的。
再次,若以上途径均未奏效,员工可视情况选择申请劳动仲裁,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负责受理并安排相应的劳动仲裁裁决流程,从而迫使用人单位履行应尽义务进行赔偿。
最后,若仲裁裁决公布后仍遭不按时足额支付补偿款的情况发生,员工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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