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该案件程序,开庭时间是根据案件审理方式而定的。若适用简易程序,则应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若适用普通程序,则应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如需延长审理时间,需经院长批准,但需延长期限六个月以上的,需报上级法院批准。开庭前,书记员应查明当事人及他方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并宣布法庭纪律。开庭时,审判长应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审判人员及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并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立案后开庭时间是根据案件情况而定的。具体来说,如果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应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如果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则应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如果需要延长审理时间,应由本院院长批准,但需要延长期限六个月以上的,还需要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开 庭 审 理 的 程 序 是 怎 样 的 ?
在民事诉讼中,开庭审理是一个重要的环节。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开庭审理分为庭审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案件评议和宣告判决等阶段。在庭审调查阶段,当事人陈述和出示证据质证是必要的程序。法庭辩论是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在合议庭的主持下,根据法庭调查阶段查明的事实和证据,阐明自己的观点和意见,相互进行言词辩驳的诉讼活动。最后,案件评议和宣告判决是开庭审理的最后阶段,是合议庭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依照法律和政策,分清是非,明确责任,作出判决并宣告判决结果,从而解决当事人之间民事争议的阶段。
人民法院立案后开庭审理是民事诉讼中的一个重要环节,需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根据案件情况,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或六个月内审结,如需延长审理时间需经院长批准并报上级法院批准。开庭审理分为庭审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案件评议和宣告判决等阶段。在庭审调查阶段,当事人陈述和出示证据质证是必要的程序。法庭辩论是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在合议庭的主持下,根据法庭调查阶段查明的事实和证据,阐明自己的观点和意见,相互进行言词辩驳的诉讼活动。最后,案件评议和宣告判决是开庭审理的最后阶段,是合议庭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依照法律和政策,分清是非,明确责任,作出判决并宣告判决结果,从而解决当事人之间民事争议的阶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人民法院对受理的案件,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当事人没有争议,符合督促程序规定条件的,可以转入督促程序;
(二)开庭前可以调解的,采取调解方式及时解决纠纷;
(三)根据案件情况,确定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
(四)需要开庭审理的,通过要求当事人交换证据等方式,明确争议焦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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