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国土房管局刚刚实施的《公房售后维修管理规定》,公房销售后一年内,业主与销售单位签订公房销售协议,房屋自用部位和设备的维修由销售单位负责,相关共用部位和设施的维修费用由销售单位分摊。那一年之后该怎么办?文件规定,保修期满后,房屋的自用零部件和设备由业主负责维修和更新。业主按业主占建筑面积的份额,负责公共住房的维护和维修。
[自用部件、自用设备和公用部件、公用设施和设备是如何划分的?]
1。自用部分包括门、窗、室内吊顶、内墙、地板、非承重隔墙、隔断、自用阳台、防护栅栏等室内装饰。
2。自用设备包括家用电表(含家用电表)内的电器及线路、家用电表(含家用电表)内的管道及附件、卫生器具及相关下水道管道。上房业主负责上房卫生间、厨房等部位的维护保养,以及污水管向下层渗漏水。公共部分包括建筑主体、承重结构、屋顶、外墙、阳台围栏、楼梯、走廊、公共大厅、设备层、垃圾通道、烟道、排风管等。公用设施设备包括户表外至主表内的设备及线路,户表外至主表内的供水管道及附件(但每户一表供电、供水除外),污水干管(从楼内管道到楼外第一个检修孔)、雨水管、信息箱、防雷设施、电梯及消防设备、二次供水设备、公共通道照明电路及相关设备等以及公共部件、设施和设备的维护和更新费用]
1。门牌号和门牌楼独立使用的共用部位和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费用,由门牌号和门牌楼业主分摊;2。责任可以部分确定的,由有关业主分摊;
3。房屋(包括外墙)的整体维修费用由房屋所有人共同承担;
4。公共墙的维护保养,由双方业主按双方平均分担;
5。不可接近屋顶的维护应由覆盖范围内各楼层的业主共同承担;
6。无障碍屋顶(含周边护栏)维修,每层共用的,由覆盖范围内各层业主共用;仅用于几层的,由使用层业主共用一半,另一半由覆盖范围内各层业主共用;
7。共用楼梯、楼梯间(含出屋面部分)的维修,由业主共用;
8。部分楼层专用楼梯的维护保养由业主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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