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需要提供的材料,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所需要提交的材料基本相同,下面以民事诉讼的为例子说明。先说原告在在诉讼程序中要提供的材料,首先原告需要提交证明主体资格的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结婚证等。其次提交主张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合同、欠条、收货凭证等等。最后原告要提交起诉状。被告在诉讼中提供证明身份的材料,比如身份证,还可以提交书面答辩状。第三人要提交的材料跟被告差不多。各方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还要提供授权委托书。
诉讼讨债应提供哪些材料
要想诉讼讨债,打好债务纠纷官司,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必须提供下列材料:
(一)原告(债权人)应提供包括:
1、能证明与被告之间存在债权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借条、收据、欠条等;
2、自己已履行义务而被告逾期不履行义务的证据。如钱款在何日何地通过什么方式交给了被告,而被告到期仍不归还,最好能提供与债权、债务人无关系的证明人;
3、如有担保人或介绍人,必须要提供担保人或介绍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若是单位担保,须提供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情况;
4、提供有关被告不履行义务的原因的证据。
(二)被告主要提供足以证明债务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发生变更、取消的证据材料。若提供的是带有伪造、欺骗性质的材料,则要承担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
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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