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需要什么程序和文件来处理:1、向当地派出所申请;2、当地派出所同意入住;3、向活期账户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搬迁;4、户籍在当地派出所;5、持《户口簿》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市公安局户籍管理处申请居住;6、由民政部签发搬迁许可证;7、持《搬迁许可证》回当地派出所办理搬迁并出具转移证明;8、持转移证、身份证到当地派出所办理。
离婚诉讼需要哪些证件
起诉离婚主要材料包括当事人的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照片和离婚起诉状。双方协议离婚不能达成一致,而后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涉及多个材料,但主要材料包括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起诉状。其他的材料属于次要材料,可以再起诉之后补充。离婚协议不等于离婚起诉状,向法院起诉离婚的,必须有离婚起诉状,但不需要非得有离婚协议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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