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军需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当兵主要有政审、身体条件、年龄要求等等,政审只要你没有犯罪记录等,一般来说都会通过的。我重点给你介绍其他的要求。身体标准: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三总部规定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当兵需要什么条件的?
1.年龄要求
男兵报名年龄
a、研究生:17至24周岁;
b、一本、二本、三本:
(1)在校生、毕业班生:17至22周岁;
(2)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17至24周岁;
c、专科:
(1)在校生、毕业班生:17至22周岁;
(2)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17至24周岁;
d、高校新生:17至22周岁;
e、普通高中、中等职业:17至22周岁;
f、初中:18至20周岁。
女兵报名年龄
a、研究生:17至22周岁;
b、一本、二本、三本、专科:17至22周岁;
c、高校新生、普通高中:17至22周岁。
2.身高体重基本要求
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女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注:标准体重=(身高-110)kg
3.视力基本要求
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经准分子手术后半年以上,双眼视力均达到4.8以上,无并发症,眼底检查正常,合格。
坦克乘员、潜艇及水面舰艇人员: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潜水员、空降兵、专机服务队女服务员、中央警卫团条件兵、公安警卫部队条件兵、特种部队条件兵(含海军陆战队队员)、北京卫戍区仪仗队队员: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5.0。
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相应标准,合格。
潜水员、潜艇人员、空降兵、特种部队条件兵(含海军陆战队队员)准分子激光手术或其他手术治疗,不合格。
4.纹身疤痕要求
面部、颈部文身或瘢痕直径超过2CM,着短装身体其他裸露部位直径超过3CM,或虽经手术处理仍有明显文身瘢痕,影响军容的,不合格。其他部位文身或瘢痕(因颅脑、胸、腹部等手术造成的瘢痕除外)不影响正常功能和形象的,合格。白癜风着短装身体裸露部位每处直径不超过1cm;非裸露部位每处直径不超过2cm,数量不超过两处的,合格。不明显影响军容的胎痣,合格。
男青年文唇、文眉、文眼线,不合格;男青年扎耳眼无明显疤痕、无可视性穿孔,不影响军容的,合格;女青年文唇、文眉、文眼线、扎耳眼不影响军容的,合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三条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经兵役登记并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
第十四条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应当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通知,按时到指定的体格检查站进行体格检查,应征公民符合服现役条件,并经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批准的,被征集服现役。
第十五条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被征集服现役,同时被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招收录用或者聘用的,应当优先履行服兵役义务;有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服从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需要,支持兵员征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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