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形可以提取,但是2010年9月30日之后购买的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包括异地)不得提取。提取条件:深圳市内或异地有房,且购房发票或契税税票未过三年。提取材料:身份证;公积金卡;一手房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二手房房产证复印件(异地购房请提供原件)和契税税票。
异地购房贷款规定
据了解外地人想从商业银行贷款买房确实相对较难。据了解,对于异地人贷款买房,国家有明确的规定,即“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但是,省外人和省内人限制条件略有不同。通常情况下,省外人想申请住房贷款,必须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银行方可为其办理相关贷款业务。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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