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年平均温度在22℃左右,到了夏季更是屡发高温橙色预警。在高温天气工作不仅效率低下,更重要的是有可能引发劳动人员身体不适。从民生角度来看,用人单位应给予在高温天气工作的人一定的补贴。在2012年,广东省就已经出台了相应的政策。那么,根据高温补贴标准,广东高温补贴怎么算呢?
一、根据高温补贴标准,广东高温补贴怎么算?
【发放时间】:5个月(6月、7月、8月、9月、10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月150元
高温津贴属于劳动报酬(工资)的组成部分,该发而不发属违法行为,且防暑降温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工作。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通知》规定,广东省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对不正常出勤等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情形也作出明确,每人每天6.9元。同时,《办法》规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经济发展水平、职工平均工资、消费物价指数等因素,定期对高温津贴的标准进行调整。
二、哪些人群可领高温补贴?
判断是否属高温补贴发放对象有两个标准,符合其一即算。分别是:①从事露天岗位工作②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前者一般包括建筑工人、交警巡警、环卫工人、户外线路检测人员、仓库搬运工等;后者一般炼钢工人、机械铸造工人等,具体需要看工作场所的温度。像一些工厂的铁皮厂房,里面若温度超过33℃,也应发放高温补贴。
《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措施》还对用人单位临时安排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非全日制用工以及实行特殊工时的高温津贴发放办法作出规定。对临时安排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及安排非全日制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按实际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发放高温津贴;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这两种特殊工时的高温作业人员,则要按月发放全额高温津贴。
三、其他高温福利
1、达37℃以上,下午暂停工日最高气温达到39℃以上,当日应当停止户外露天工作;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至39℃以下(不含39℃),全天户外露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12时至16时应当暂停户外露天工作;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至37℃以下(不含37℃),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法,缩短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户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2、孕妇工作环境不能超33℃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工作及温度在33℃以上的作业场所工作。
3、工作中暑致死视为工伤劳动者因在高温天气下工作引起中暑,经省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为职业病的,可依法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因中暑死亡或者中暑后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广东高温补贴怎么算?用人单位应按照高温补贴的相关规定,在每年6-10月,按每人每月150元的标准足额支付劳动者高温补贴。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发放津贴,劳动者可向相关部门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若用人单位拖欠高温补贴情节严重,劳动者可向专业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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