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增多,出现无人耕地的情况,许多人想到了土地流转。在土地承包流转出现很多纠纷,比如,土地承包经营权能流转吗?流转要经过村委会同意吗?现在为大家分析。
土地承包经营权能流转吗?
关于土地承包权的流转,国家的政策和法律都有规定。早在1984年,中共中央书记处农村政策研究室在关于中共中央一号文件中有关土地承包的几个问题解释中,就指出“随着农业生产结构的调整,土地作为主要生产资料,承包使用权的相应转移又是不可避免的,所以在承包期内允许社员自愿协商转包”。
虽然中共中央书记处政策研究室在1987年的《关于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制的意见》中,又指出“长期从事别的行业,自己不耕种土地的,除已有规定者外,原则上应将承包地交回集体,由集体重新发包,或经集体同意转包给种田能手,促进土地适当集中”。对承包标的依法转包、转让、互换、入股,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到了2002年,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又被写进了《农村土地承包法》。该法明确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并且还规定,除转让土地承包须经发包人同意外,其他方式土地承包流转只须报发包方备案即可,不需经发包方同意。
流转要经过村委会同意吗?
200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2003年3月1日施行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土地承包权流转是否需要经过发包人同意问题进行了区别规定。其规定: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可见,在土地承包权流转是否需要经发包方同意问题上,我国的政策和法律是有变化的,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对任何事物都有一个认识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不过,现在广大农民朋友可以放心了,只要不转让土地承包权,就可以不经发包人同意进行土地承包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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