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债务家庭需要承担吗
实际上,家人并无法律上必须承袭债务人欠款责任之规定。
当借款被判定为夫妇之间共有的债务时,作为其配偶则具有相应的偿还责任。
通常情况下,若夫妻任何一方曾在此前签署过对这笔欠款承担共同责任的文件,亦或是在事发之后对该欠款进行过确认和承认,那么这部分债务将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另外,若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处于持续状态之时,以自己的名义为家庭的日常生活所需而产生的债务,也将自动被归类为夫妻共同债务范畴之内。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共同债务只执行一人可以吗
当然可以。
无论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皆可对夫妻中的任意一方进行财产执行,二者需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若夫妻在婚姻持续期内对其所得财产作出个人所有的明确约定,那么对于夫或妻一方所负担的外债,若第三人明知此约定,便应当仅以夫或妻一方持有的财产为之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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