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时与婚前财产有关的问题该如何处理
1.离婚时对婚前财产一般是不处理的,婚前财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另一方是物权进行分配的,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根据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3.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二、婚前财产如何公证
婚前财产的公证流程如下:
1.当事人准备好相关材料后,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一般不允许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
2.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3.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
4.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的面前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
5.至此,婚前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履行完毕,当事人可于规定期限日凭收费单据来领取公证书。
三、婚前财产的婚后收益是否一定属于夫妻共有
婚前财产的婚后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孳息是指由原物所生的物或收益。换言之,是指民事主体通过合法途径而取得的物质利益,包括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自然增值是指在财产所有人拥有的财产因所有人以外的变化因素的存在而出现的价值增长状态,财产所有人在此一状态的发生过程中并未起到任何积极推动的作用,即财产所有人并未将原有财产投入到价值再生产的过程中,财产增值的原因是由于外在的因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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