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店铺后双方能够重新签订租房合同。店铺转让后房屋所有权人发生变化的,租户可以与新房东重新签订租房合同,也可以继续履行原合同,将房租交付于新房东即可;店铺转让后实施转租的,需要重新签订租房合同,租户擅自转租房屋未经房东同意的,房东有权解除合同。
转让店铺需要把租房合同给对方吗
转让店铺的行为事实上是将不动产店铺的所有权转让给买受人,本质上属于不动产买卖合同;而不动产店铺在转让前已经出租给他人,为他人在房产上设立了使用权和收益权。在民法流通领域,为保护承租人的合法利益,设置了“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则,即若租赁合同成立在先且已将房屋交付承租人适用,店铺后将所有权转让至受让人,那么受让人承继原所有权人成为租赁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承租人向新的店铺所有权人支付租金,相当于经公示(通知承租人变更店铺所有权人)后变更原租赁合同的债权人,可适用合同变更的相关规定。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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