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的权利: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重大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其他。
一、谁可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可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超过三分之一的董事有权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监事机构。无监事会的公司监事有权提议召开临时会议。法律没有规定提议监事的人数比例,因此监事会或没有监事会的监事有权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主持应遵循董事会、执行董事-监事会、监事-十分之一以上的股东的顺序。同时,只有当公司需要做出重要决策或出现重大问题时,临时会议才能由法定人员提出。
二、董事会一年召开一次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间。
三、股份公司股东都有哪些权利
股份公司股东有以下权利:
1、获取股东身份凭证权;
2、知情权;
3、召开股东大会临时会议、董事会临时会议的提议权;
4、股东大会召集权;
5、股东大会提案权;
6、委托他人行使表决权。
股份制公司股东增加的程序如下:
1、公司委托办理变更登记的委托书;
2、变更登记申请书;
3、原股东会决议;
4、股东股权转让协议书;
5、新股东会决议;
6、新股东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7、任职文件;
8、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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