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儿不赡养父母如何处理
根据现行法例,赡养父母是每个子女应尽的责任。
如若子女未能承担此项责任,老人可首选与其进行协商,争取得到赡养费用;若无法取得共识,则求助于当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参与调解,以化解家庭纷争,确保子女履行赡养义务。
若以上途径均未奏效,老人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子女支付赡养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二、女儿不赡养母亲儿媳能告吗
原则而言,女儿未尽到赡养母亲的义务,从法理角度讲,身为非直系血亲的儿媳并无权利直接要求其承担此责任。
家庭成员间的情感和道义支持对于维护家庭和睦至关重要。
在现实生活中,若儿媳与婆婆同住,她可能会间接参与或协助照顾老人,这主要源于家庭内部的互助及情感联系,而非法律规定。
若母亲因女儿未尽赡养义务而陷入困境,应由母亲亲自或经其授权,由具有法定代理权的亲属(如儿子)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女儿履行赡养义务,而非由儿媳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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