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权的行使条件如下:
1、含义:任意撤销权是指未经公证的赠与、或非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以前无需任何理由均可撤销赠与的权利;
2、行使条件:时间条件:须赠与标的物尚未交付或未移转登记;范围条件:须非为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怎么行使债权人撤销权对撤销权的行使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撤销权设立的本质是保护债权,因此凡是债务人为有害债权的行为之前成立的有效债权,债权人都可以行使撤销权。
但由于撤销权的行使关系到第三人的利益,所以债权人应当以自己的名义依诉讼方式进行诉讼。同时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范围应当以债权人的债权额度为限。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应当注意诉讼时效,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但是债务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全文61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