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债务由夫妻共同承担。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为共同生活或履行赡养义务所承担的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下列债务不能视为夫妻共同债务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同意个人承担的债务除外,以逃避债务为目的;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亲友无抚养义务的债务;
3、未经对方同意,一方独自筹集资金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未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
4、个人应当承担的其他债务。
因此,属于上述情形的,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由一方以其个人财产清偿;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履行赡养义务的,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夫妻离婚后的债务,婚内的债务怎么处理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的共同债务,一般情况下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即使夫妻离婚后对债务的偿还有约定比例,但是对债权人而言,他有权找夫妻任何一方要求归还债务。但是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债权人只能找债务人的夫妻一方归还,不能要求夫妻共同承担债务:
1、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
2、婚前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这笔债务是用于该夫妻的婚后生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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