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单位能变更吗
时间:2023-02-27 11:40:43 26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民办非企业就没有股东。合伙制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负责人指全体合伙人。依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事项包括: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活动资金;业务主管单位。以上事项发生变化时,需进行变更登记。变更登记须提交的材料按照不同的变更内容,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分别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两份):

(一)名称变更:

①《民间组织变更登记表》,同时在《民间组织变更登记表》变更理由一栏中声明:原名称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债权债务转入名称变更后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②加盖单位公章的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会议纪要,

③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新修改的章程草案。

④《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合伙、个体)登记证书》正、副本。

(二)住所变更:

①《民间组织变更登记表》;

②加盖单位公章的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会议纪要;

③新住所的产权证明或使用证明材料(使用面积、使用期限、地址、邮编及联系电话)。

④《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合伙、个体)登记证书》正、副本。

(三)法定代表人变更

①《民间组织变更登记表》;

②加盖单位公章的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会议纪要;

③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④《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合伙、个体)登记证书》正、副本。

(四)注册资金变更:

①《民间组织变更登记表》;

②加盖单位公章的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会议纪要;

③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④《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合伙、个体)登记证书》正、副本。

(五)业务主管单位变更:

①《民间组织变更登记表》;

②加盖单位公章的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会议纪要;

③原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的文件;

④新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的文件。

⑤《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合伙、个体)登记证书》正、副本。登记管理机关在收到全部有效材料60日内作出同意变更登记或者不同意变更登记的通知,并书面通知民办非企业单位。对准予变更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由登记管理机关换发新的登记证书,并向社会公告。

全文82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法定代表人 最新知识
针对民办非企业单位能变更吗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民办非企业单位能变更吗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