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股骨颈骨折起诉对方需要哪些材料
首先当事人要符合起诉的条件,原告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当事人确定了自己可以通过起诉来维权后,接下来就是要准备相关的材料,交通事故起诉对方一般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一)身份证明材料。受害人身份证,对方身份证、驾照等信息资料。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三)起诉状及复印件。
(四)证据资料及清单。如医疗费等各种费用单据、误工收入证明、伤残鉴定书等。
(五)预交案件受理费。实在没钱的,可以申请缓交或免交。
二、车祸股骨颈骨折能评几级伤残鉴定
依据《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评定标准》的规定,这种替换手术评估规定的比较模糊,依据标准规定的划分范围,大概在10级—9级之间,也可能更高,最终如何定级,还要看鉴定机构的鉴定。
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护理人员务工损失),误工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被扶养人生活费,营养费等。
要想得到上述赔偿,要有相应的证据支持。要保留好医疗费票据,用人单位出务工证明,伤残等级评定书,护理证明,营养证明,复查诊断证明,交通费票据等。
对方负全责,你可以向对方要求赔偿全部损失。起诉车辆所有单位和肇事司机以及交强险保险公司。
三、车祸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
在交通事故中受伤致残的当事人,在医院治疗终结出院后,就可以进行伤残鉴定了,如果有内固定物的,就必须要等到内固定物取出来,恢复后再进行伤残鉴定。如果在治疗终结前进行鉴定,这个时候治疗还没有终结,对于将来治疗终结后,当事人是否会留下一定的伤害,是否能够完好如初,还无法判断,依据此时当事人的伤情做出的评价是不客观的,因为这无法反映和体现治疗终结后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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