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暖费、供热费就是中国各城市(尤其是指北方城市)进入冬季后,居民向供热部门交纳的一定费用。那么开发商没有交房,该不该交取暖费、供热费呢?
网友提问:
我老家是太原郊区的。去年8月,我贷款购买了一套住房,首付巴交,但贷款没办下来,所以开发商没把房屋钥匙交给我。同年12月,物业公司通知我缴纳本年度取暖费,逾期收取滞纳金。我没有入住,就让我交取暖费,我感到很不合理。请问:我该交这笔取暖费吗?
律师解答:
从你所说的情况看,既然你还没有拿到钥匙,说明没有办理入住手续,房子的所有权仍属于开发商。人住手续的内容,以开发单位向用户出具的入户通知单为准。太原市城乡管理委员会、太原市物价局《关于印发太原市城市供热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第11条第1款规定:“对已部分人住并实施供热的建筑,未售出或未人住的房屋第一个采暖期不能停热,由房屋建设单位按供热面积向供热单位缴纳热费。”因此,物业公司不应找你,而应该找开发商收缴取暖费。
附一:开发商是一个名词,是某个项目的第一承担人。包括很多种类:房地产开发商、软件开发商、游戏开发商等某品牌的开发商,但无特殊说明一般指房地产开发商。
附二:供热费缴纳原则
1、供热费主要根据房屋供热建筑面积来计算
供热建筑面积是指不包括公共楼梯间和敞开式阳台的单元门以内建筑面积,其中原封闭式(自己封的不算)阳台面积按二分之一计算。
供热建筑面积可按以下方式计算:1、以房屋竣工图为准,图纸上标出的建筑面积(不含公摊面积)就是供热建筑面积。
2、若是老住宅没有竣工图作为依据,则以使用面积(公产房本上的计租面积)乘以系数1.3就可算出供热建筑面积。该系数是根据各种住宅的房型、结构,经测量求得的平均值。如双方有争议,则以现场丈量为准,两户之间的共用墙量至墙中线,外墙一律量至外墙皮。跃层住宅房屋也按以上标准收费,其上层坡顶部分局部低于2.2米的空间安装散热器的按70%收费,未安装散热器的按50%收费。对于特别高的特殊房型,挑高超过3.5米的,每增高0.35米增收10%供热费。
2、居民住宅供热使用面积的计算方法
城市居民住宅供热的使用面积包括套内供热面积、用热的阳台面积及供热的公共面积。其中,居民套户内使用面积计算在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顶板下表面与楼面的净高低于1.2米的空间不计算使用面积;净高在1.2米—2.1米的空间按1/2计算使用面积;净高超过2.1米的空间全部计入使用面积。
用热的阳台面积按结构墙体内表面所围成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有供热设施的阳台面积计入供热使用面积之中。阳台内没有供热设施,但与供热房间相连,没有隔断,没有门的,阳台面积计入供热面积之中。
供热的公共面积是指住宅用户按比例分摊的整幢建筑中有供热设施的楼梯、走廊等共有面积。面积测算可由供热单位与用户共同测算,也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房产测绘部门进行测算,双方对采暖的使用面积测算结果有异议的,由当地房产管理部门根据中介机构测算结果进行裁决。
3、目前中国热价的制定规则
目前中国热价原则上仍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价格由省(区、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经授权的市、县人民政府制定。按照去年11月颁布的《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如果“热价不足以补偿供热成本致使热力企业(单位)经营亏损的”或“燃料到厂价格变化超过10%的”,企业可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调价建议。发改委的上述表态意味着,各地企业可根据煤价上涨幅度向相关部门提出调价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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