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是在发生工伤后,一个月内,由企业申请认定,超过一个月,企业没有申请的,劳动者或者家属可以申请认定,时效是在一年内,不能超过一年,超过的视为权利的放弃。工伤认定下来的同时,你就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出来的时候,你就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工伤待遇,单位不支付的,你可以立即申请仲裁。
一、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出:
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规定,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超过1年申请工伤认定的,劳动保障部门可不予受理。
在职工因交通事故发生工伤事故时,部分职工可能因为取得了交通事故肇事方的赔偿款,而忽略了本应该获得的工伤保险待遇。部分职工对行使权力的期限缺乏充分认知,导致本应可以取得的权利丧失,十分可惜。
工作中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在30日内(时限)申请工伤认定,超过30天不超过1年(时效)单位也可申请,但工伤认定之前的费用由单位承担。单位不为职工申请认定,职工或者近亲属可在1年内(时效)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认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对需要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这些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工伤认定时限中止。
申请工伤认定的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对于个人而言,如果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话,那么就要在工伤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有关部门申请认定。要是超过时间进行认定,那么有关部门就会不予受理。对于工伤职工来讲将会是很大的损害。所以,要是您在工作中不幸受了工伤,请您一定要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申请认定,否则的话不利后果是由自己承担的。
二、工伤认定作出的时限为多少天,工伤认定作出的时限
工作中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在三十日内(时限)申请工伤认定,超过三十天不超过一年(时效)单位也可申请,但工伤认定之前的费用由单位承担。单位不为职工申请认定,职工或者近亲属可在一年内(时效)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认定。
超过工伤认定期限,劳动者丧失工伤赔偿救济途径,可以尝试通过民事侵权赔偿途径主张救济。
三、工伤认定申请时间限制是多久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申请认定工伤是有时限的。不少事故受害人,因为不清楚申请认定工伤是有时限的,常常错过了最佳的时期,给自己带来很多不便。申请认定工伤,用人单位申请应在1个月内,个人申请最长时限为1年。
工伤保险也称职业伤害保险,是劳动者由于工作原因、在工作过程中遭受意外伤害,或因接触粉尘、放射线、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危害因素引起的职业病后,由国家或社会给负伤、致残者以及死亡者生前供养亲属提供必要的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太原市工伤保险的缴费费率因行业类别不同,共有三个标准,由单位负担。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企业应向有管辖权的市或三县一市劳动保险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特殊情况,规定时限内不能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报劳动保障部门可适当延长,但最长时间不得超过15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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