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使用证两个名字一样也能用吗?
时间:2023-06-25 18:46:49 474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般情况下,农村土地使用证登记两个名字,是可以办理的。但农村土地的使用对象是家庭,根据一户一地的规定,一处宅基地只能有一个法律意义上的家庭,一个人的名字就足以代表一个家庭。

一、宅基地属于不动产吗?

宅基地属于不动产,但农民只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

1、我们国家的土地只分两种:一则是国家所有的土地;一则是集体所有的土地。

2、农村宅基地:应该是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虽然在现实当中,农村宅基地似乎是归村民所有。但法律的规定是:宅基地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享受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而且一般是按照一户一地原则,如果子女结婚或者是落户村集体组织,确实需要的,可以申请宅基地来建造房屋。

3、不过现在我们国家的宅基地,特别是一些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在性质上似乎有所改变。很多宅基地都建造楼房出租,或者偷偷拿来买卖。而且很多非村集体组织成员都有多块宅基地或者本村集体组织成员有多块宅基地。

二、离婚后女方城里有房能否申请宅基地

宅基地是从农村集体土地中划出一小部分无偿、无期限地提供给本村农户用于建设房屋居住生活的土地。因此,双方离婚是不能作为宅基地申请审批理由的。但是如果双方离婚后,户籍没有迁出且已经分户的,如果女方没有住房,而且是本村户口,在本村居住,可以申请宅基地。根据《土地管理法》六十二条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村民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据此,宅基地具有明显的身份属性,只有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成员,即本村村民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并且宅基地的分配是以农户而非农民为单位,故宅基地使用权本身为家庭成员共同所有。

三、户口迁出农村宅基地怎么办理?

对于宅基地,我国只规定了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我国的宅基地分配是以户为标准,一户一宅,必须是村集体成员才能有资格获取。如果农民失去农村户口,那么就失去了村集体成员的身份,也就不再有宅基地使用权。但是如果家庭成员只是个别迁出,并没有全家都迁出,那么家庭中其他成员仍然享受宅基地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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