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城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确立劳动关系的编外人员,也可以上养老保险了。日前,晋城市劳动保障局出台了《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参加养老保险办法》,规定编外人员也要参加养老保险,解决了编外人员的后顾之忧,填补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制度的缺失
山西晋城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确立劳动关系的编外人员,也可以上养老保险了。日前,晋城市劳动保障局出台了《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参加养老保险办法》,规定编外人员也要参加养老保险,解决了编外人员的后顾之忧,填补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制度的缺失。
针对许多单位编外人员没有享受到正规的社会保险待遇,退休后无法保障基本生活,晋城市劳动部门结合《劳动法》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之规定,出台了相关办法,以制度的形式为这些编外人员享受养老保险提供了法律保障。
《办法》规定,凡是与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确立劳动关系的编制外人员,均可以参加养老保险,并在年老后享受到基本生活保障的权利。明确编外用工人员可以不低于本省城镇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单位出工资总额的20%,个人出工资总额的8%。到达退休年龄后,缴费累计满15年的,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交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可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本人,并按累计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再发给一个月平均缴费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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