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发行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虽未达到五十万元但擅自发行致使三十人以上的投资者购买了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不能及时清偿或者清退、其他后果严重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均应予立案追诉。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三十四条规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发行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擅自发行致使三十人以上的投资者购买了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的;
3.不能及时清偿或者清退的;
4.其他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后果严重程度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犯罪行为将受到法律制裁。其中,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种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犯罪行为,对国家、社会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失。
根据该罪的定义,我们可以得知,危害公共安全罪所指的犯罪行为包括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等。这些行为不仅会对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直接威胁,还会对公共秩序造成严重破坏,对国家和社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因此,对于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犯罪行为,我国刑法采取了高压打击的态度,对犯罪者将依法从重处罚。同时,我国政府也加大了对此类犯罪的打击力度,通过加强治安巡逻、加强公共安全管理等手段,维护了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总之,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种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犯罪行为,对国家、社会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失。我国刑法对此类犯罪行为采取了高压打击的态度,对犯罪者将依法从重处罚。
此外,根据该罪的定义,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等行为都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犯罪行为。这些行为不仅会对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直接威胁,还会对公共秩序造成严重破坏,对国家和社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因此,我们应该加强对这些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三十四条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发行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擅自发行致使三十人以上的投资者购买了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的;(三)不能及时清偿或者清退的;(四)其他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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