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
本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隔离期间,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其生活由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进行保障;除此之外,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被隔离后,若有工作单位的,工作单位不得停止支付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
参与防治新冠肺炎的工作人员,一天有多少临时性工作补助
临时性工作补助标准为:直接接触病例的每人每天300元,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每人每天2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四条:“对从事传染病预防、医疗、科研、教学、现场处理疫情的人员,以及在生产、工作中接触传染病病原体的其他人员,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采取有效的卫生防护措施和医疗保健措施,并给予适当的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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