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依法封存房屋所有权证。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各地必须使用建设部统一制作的房屋所有权证。其他部门、单位出具的类似证明无效,不受国家法律保护。
查询方法:
1。在线查询:点击省市链接,进入各地房产管理局网站查询-->需要输入产权人的姓名和证件号码(目前只有部分地区提供房产信息查询);
2。房产局查询:如果您想查询准确的个人房产证信息(包括房屋所有人姓名、房产证号、登记审批日期、建筑面积、房屋设计用途、权利来源、房屋是否抵押、是否查封等),必须携带您的个人身份证和房产证到当地房屋管理局(房地产交易中心、房屋管理局等)、房管部门)档案馆或窗口查询。根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通常在财产保全或执行程序中,人民法院都会对该房地产进行查封。程序如下:
(1)法院向国土房产部门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所附法律文书;
(2)办案人员向国土房产部门出示法院工作证,并在下列不同情况下办理查封手续:
A.被查封的标的物已出具房地产证的,提交国土房产局档案室出具的查封单;
B.被查封的标的物为预售商品房的,应当提交房地产交易所出具的预售商品房交易情况说明书或者房地产明细表;三、查封的标的物为土地的,应当在国土房管局档案中核对土地权属,并提交书面检索结果。
(3)土地和房地产部门应封存法院提交的文件。三是法院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查封房屋,恶意转让、变卖房屋,诉前保全财产,在执行案件中暂时没有执行能力或者其他执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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