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房子没有完工,就不应该付款。这是延迟交房。房屋未按合同约定按时交付的,构成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你有权要求开发商支付迟延交付的违约金,或经催告后解除合同并赔偿相应损失,否则你可以起诉要求赔偿。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买受人。未按期交付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逾期交付的房屋经催交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买受人可以依法解除购房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价款的,卖方在被催告后三个月内未能履行合同的,一方要求终止合同的请求应予支持,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撤销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对方催告后三个月。对方不催告的,撤销权自撤销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撤销权消灭。
第二,保全完成后,持现行房地产买卖合同等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你的情况,很难直接吃掉对方的定金,诉讼时间也会比较长。最好的办法就是保护和起诉,买家被迫来找你支付余款并协商赔偿金额,这时主动权就在你手里。
最后,如果您必须将所有权转回,您可以,但您仍需要在诉讼时间内完成。这些程序的关键是保全必须在正式诉讼前完成。否则,诉讼结束后,买受人将提前准备过户或采取其他措施处理。即使打赢官司,收回房产和购房余款的难度也会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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