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方申请贷款需要提供哪些信息?办理住房按揭贷款的过程是了解购买房产是否可以由银行按揭支持,并到相关银行和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成功办理按揭贷款买房后,一定要记得按时还款。卖方(包括共有人)的身份证。所售房屋的产权证。房屋已出租的,应当提供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证明。出卖人是法人的,应当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等有关证件;所售房屋是涉案财产的,应当提供法院证明,确认该房屋可以拍卖以全额抵押贷款和分期担保加抵押贷款的形式。如果房屋转让给我行贷款,可能无法提供出卖人信息。
除上述信息外,还应提供银行要求的其他信息。
申请人与银行签署的文件(1)《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分行二手房按揭贷款申请表》(2)《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合同》(3)《贷款收据》(4)《律师事务所提供的相关法律文件》,包括共有人同意出售证明、委托书等承诺书、谈话记录等。(5)个人住房贷款抵押贷款过程中的住房财产保险投保单。双方签订购房合同,选择付款方式并支付首付款。
3。向银行指定的律师事务所提交相关文件并支付律师费。相关文件应提交银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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