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由申请人在企业设立、变更登记时一并填报,无须预先申报核准,企业登记机关原则上不再核发《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但涉及前置审批事项或者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核准登记的,应当申请办理名称预先核准。二是除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禁止、限制使用的名称外,申请人可以自主选择企业名称。工商部门将建立并开放包含记载于企业登记数据库全部企业名称的查询比对系统,申请人提交的申请经系统校验1个工作日后,网上自动反馈校验结果。
一、新公司注册程序
新公司注册程序如下:
(1)准备好相关材料。注册公司之前,先要准备一些材料,成立公司类型不同,要求也不一样。首先公司要有经营地址,要提供营业场所的产权证件等。其次人员结构,就是公司股东组成以及他们的出资比例,需提供协议及股东身份证件。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不论经营范围是否要求许可,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总是必要的。
(3)办理相关许可证。对于一般公司,这个步骤是可以取消的。但是,现在很多行业都涉及到许可,即使经营范围不需要,但涉及环保、消防等方面,还是要许可。
(4)办理工商营业执照。需要带《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行业许可证之外,主要涉及场所的材料、法人的材料、股东的材料、申请书、章程、协议等材料。
(5)公司刻章。取得营业执照后,以法人名义写一份刻章申请,到行政服务大厅公安窗口办理刻章登记备案。
(6)银行开户。携带《工商营业执照》、法人、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其他股东(或者合伙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至此,公司注册的手续全部完成。
二、子公司的基本流程是什么
子公司的基本流程是:
1、各个股东会签订组建公司的合同,明确各方的出资、责任、义务等;
2、确定公司名称;
3、核准名称;
4、制定公司章程;
5、开股东会确定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
6、到工商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7、刻章。
设立子公司需要材料是: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投资者名录》、《企业负责人登记表》、《企业经营场所证明》等表格;
2、《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指定委托书》;
4、总公司拨款证明;
5、公司对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命文件;
6、加盖公司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7、总公司章程复印件;
8、公司拨付给分公司使用的资金数额证明文件;
9、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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