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下称三协会)在《中国证券市场金融衍生品交易主协议(2013年版)》的基础上,制订了《中国证券期货市场场外衍生品交易主协议(2014年版)》及补充协议、《中国证券期货市场场外衍生品交易权益类衍生品定义文件(2014年版)》(下分别称为主协议、权益类定义文件),并于昨日发布。
有关负责人表示,上述文件是进一步完善证券市场场外衍生品交易的主协议及相关配套文件,将规范和促进证券、基金、期货行业场外衍生品交易业务发展。
据其介绍,主协议遵循适度修订的原则,紧贴行业需求,对非行业普遍需要修改或交易双方可以在补充协议、交易确认书中进行补充约定的条款,主协议未作修订。
修订后的主协议扩大至证券、基金、期货行业,推动三个行业适用统一的主协议,以避免实践中不同行业分别使用不同版本的主协议,提高场外衍生品的交易效率。
权益类定义文件是主协议的重要配套文件,是对交易有效约定中所使用的权益类衍生品交易术语进行界定的文件。负责人表示,其发布目的在于降低交易双方由于对专业术语的理解不一致而产生的纠纷或法律风险,节省主协议及补充协议签订过程中协商与谈判的时间,提高协议签订效率,最终达到降低交易双方交易成本的效果。
业内人士认为,主协议与权益类定义文件的发布,将有利于促进证券、基金、期货行业场外衍生品业务规范发展;有利于提高场外衍生品交易效率;有利于降低场外衍生品交易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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