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依法开垦的荒地、荒山的使用权一般归开垦者所有,开垦者的利益受国家法律保护。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的前提下,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开发未利用土地适合农业发展的,优先发展农用地。国家依法保护开发商的合法权益。第三十九条未利用土地的复垦,必须经过科学论证和评价,在依法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复垦区域内进行。禁止毁林草原开垦耕地、围湖造地和侵占河滩。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耕地,要逐步退耕还林、还牧、还湖。第四十条开发没有明确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滩涂,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由开发单位或者个人确定长期使用。二是农村承包地征地补偿金如何分配。成本是用来补偿投资于土地的人,是对他们土地投资损失的补偿。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投资的,补偿给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的,补偿给受让人。是安置费。这一成本应当补偿给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即对土地承包经营权丧失的补偿。土地承包人的土地被征收后,村集体向土地承包人拿出同等数量的土地的,可以向村集体支付补偿费。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土地被征收后,由村集体安置并为其安排工作的,这部分费用应当交给安置村民的单位。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选择不接受安置或单独安排承包地,但坚持补偿。是土地补偿费。这一成本是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所有权丧失的补偿,应当补偿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都有土地补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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