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强险赔偿受害人需要什么资料
交强险赔偿受害人需要的资料有:
1.交强险的保险单;
2.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
3.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
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
5.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当提供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的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
6.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
7.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二、交强险赔偿哪些项目
交强险赔偿如下项目:伤残赔偿金、医疗费用、财产损失、被害人的误工损失费、交通费、必要营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并且赔偿权利人不包括本车人员、被保险人。
三、交强险的免责情形
交强险的免责情形如下:
1.受害人的故意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例如:自杀、自残行为,碰瓷等等;
2.《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款中规定的保险车辆本车人员、被保险人;
3.因发生交通事故而导致的仲裁或诉讼费及与之相关的其它费用;
4.间接损失,例如:车辆因碰撞而价值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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