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中,如果交警出具了事故责任认定书且当事人达成赔偿协议,可以向保险公司理赔。但交强险不承担受害人的故意行为、仲裁或诉讼费、车辆因碰撞而价值减损等情况下的事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应按照保险合同履行赔偿义务,超出部分可不赔偿。
在某些情况下,可以要求赔偿。如果交通事故发生在交强险保险责任限额内,保险公司必须承担责任。如果交警到场并出具了事故责任认定书,当事人可以私了并达成赔偿协议,然后向保险公司理赔。
然而,交强险不承担以下情况的赔偿责任:
1.受害人的故意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例如自杀、自残行为,碰瓷等。《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款中规定的保险车辆本车人员、被保险人。因发生交通事故而导致的仲裁或诉讼费及与之相关的其它费用。间接损失,例如:车辆因碰撞而价值减损。
保险公司对于发生的事故的损失,如果投保人缴纳了保费,履行了应履行的义务,那么就负有赔偿的义务,应当在投保人所投保的范围内给损失承担责任,超出的部分,保险公司可以不赔偿。
交通事故达成赔偿协议后如何理赔?
交通事故达成赔偿协议后,理赔流程通常如下:
1. 收集证据:事故发生后,应尽快收集相关证据,如现场照片、见证人证言、警察报告等。这些证据有助于证明事故的发生和责任方。
2. 联系保险公司: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提供相关证据和资料。保险公司会进行初步评估,并决定是否需要进一步调查。
3. 协商赔偿:根据交通事故的程度和责任方的经济能力,保险公司和责任方可能会进行协商,以达成赔偿协议。
4. 签订协议:如果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应签订书面协议,并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 履行协议:一旦达成赔偿协议,双方应按照协议内容,尽快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责任方未能按时履行协议,另一方可以采取法律手段进行维权。
在交通事故理赔过程中,建议受害方保留所有相关证据,并与保险公司和责任方保持沟通,以便尽快解决问题。同时,建议受害方咨询专业律师,以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因赔偿问题产生纠纷。
在交通事故理赔过程中,受害方应保留所有相关证据并与保险公司和责任方保持沟通,以便尽快解决问题。同时,受害方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以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因赔偿问题产生纠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
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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