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抗诉程序(一)抗诉是本级人民检察院对本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本级人民法院提出的抗诉。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提出抗诉,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提出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得直接提出抗诉,但只能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2)抗诉方式抗诉方式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采取的抗诉方式。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决定抗诉的,应当抗诉。抗诉是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提出抗诉的法律文书,也是人民检察院行使检察监督权对抗诉案件进行再审的法律文书。抗诉的内容应当包括:受理抗诉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案件数量和原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抗诉的事实和理由;抗诉的时间。有证据的,人民检察院在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的同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或者提供证据来源。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再审,即只要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法院就直接再审,无需院长提请审判委员会讨论。
对于哪些情况我们可以提出抗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对下列案件提出抗诉:。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例如,人民检察院认为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不清或者错误,认定事实所用的证据不准确、不充分,或者证据不一致、证据矛盾、证据与证据不一致的,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判决结论与证据不符等。2。对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不当的。人民检察院认为,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在适用法律、定罪量刑上有错误,或者判决性质不准确,混淆了罪与无罪、本罪与那罪的界限,或者量刑过轻过重,重罪轻,重罪重。3。人民检察院认为,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侵犯了当事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例如,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书记员依法应当回避的,没有回避。对盲、聋、哑、未成年或者可能被判处死刑的被告人,不依法指定辩护律师。民事诉讼中如何抗诉?民事诉讼当事人对判决结果提出抗诉时,往往在专业法律人员的帮助下更快地取得较好的结果。当民事诉讼当事人不知道在哪里找律师时,他们可以来找律师律师网寻求帮助。他们提供的咨询服务是完全免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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