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职四年零5天公司要辞退我,补偿金怎么算
当在职人员在同一职位上连任四年后被企业方辞退时,依据我国劳动法的严格规定,受聘单位依法须向该职员支付四个月的薪酬以弥补离职所带来的损失。
这是因为法律明确规定,对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中所积累的服务年限,应当给予相称的补偿。
员工还负有义务妥善处理与原职务有关的业务移交事项。
若遇到用人单位需要依照现行法规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这些费用应在员工完成所有工作交接手续后予以支付。
如果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的合同已经在第四年结束并自动终止,补偿金额将由劳动合同中的具体条款决定。
若劳动合同中没有对此类问题作出明确规定,那么用人单位便无需承担此类补偿责任。
另一方面,倘若用人单位因违反现行法律或解除劳动合同规定而导致劳动者表示愿意继续留任现职,那么用人单位有义务继续允许劳动者在原岗位上工作;反之,如果劳动者选择不再续约现有职位或者存在法律规定下无法再履行原劳动合同的情况,那么用人单位就应该按照相关法规,对劳动者所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在单位五年辞退怎么补偿
若您在公司服务长达五载后遭到解雇,将获得以下相应赔偿:
(1)若因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有权根据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向劳动者支付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同时可能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以弥补用人单位的经济损失;
(2)若存在法定情形而导致被辞退,用人单位需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劳动者的实际工龄,每满一年支付相当于其本人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对于工作年限超过半年但不足一年的部分,可视为一整年进行计算,而对于工作年限未满半年的情况,则应按半年计算;
(3)若用人单位在无合法理由的情况下擅自解除劳动合同,即构成违法解除行为,此时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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