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婚后出资房房产共同共有离婚是一人一半吗
离婚时涉及其父母投资购置房屋权益的分配问题主要体现在下列几种情形中:首先是由单一家庭成员的父母自掏腰包购买并证实该房屋登记于其子女名下的事件,在法律层面可被理解为这是父母向子女赠送不动产所有权的表现形式,因此应当明确视为投资方子女的私有财产;其次是涉及到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房的事宜,无论是将产权登记在某一位家庭成员名下还是登记在两位家庭成员名下,都需要充分考虑到父母的投资金额来进行合理的分割处理,而如果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话,则可以被视为是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夫妻离婚房子怎么分配房本只有一个名字
在婚姻关系中,涉及到房产证所有权的划分问题时,需要依据当下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事实进行详细分析和妥善处理。
若该房屋系在婚前,一方以自有资金独自购买,那么即便房产证登记姓名仅为一人,此房产亦仍属偿付购房款方之个人资产。
当此房屋为婚后购置,无论房产证上的署名人为何,均应视为夫妻共有财产,双方有权对此进行协商分割,如协商无果,可诉诸法院裁决。
若该房屋为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同样按照共同财产的原则进行处理,双方可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对房产进行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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