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房
按照相关规定,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的职工,其本人及配偶如果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提取公积金租房时的注意事项:
1、租住公共租赁住房,需提供下列证明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②经单位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租住其他住房,需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②经单位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③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地的无房证明。
二、治疗重大疾病
本人、配偶、父母及其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时候可以提取并使用公积金。
三、纳入低保或特困范围的,可提取使用
1、享受城乡居民最近生活保障或被市总工会认定为特困职工的;
2、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男职工年满45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3、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不足时怎么办?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若提取本人名下住房公积金不足,经配偶、同户(住)家庭成员或其他直系亲属同意,并经指定金融机构确定机构确认后,可以提取配偶、同户(住)家庭成员或其他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也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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