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丢失后,丢失方放带着户口本到公安机关补领身份证。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要按规定及时进行办理。公安机关需要从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起的60天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是延长的时间不可以超过3天。
在外地身份证丢失如何补办
在外地丢失身份证的,有3个补办步骤。分别是:1、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填异地受理登记表,交工本费;2、受理后,把受理信息传到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审核签发;3、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和核验发放。申请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需要交回原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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